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

可以用「教別人」來「賺錢」的知識的「價值評估」!?

我們的社會有一種人

靠著教別人各種知識來賺錢


大學教授鐘點費每小時約2000

低階電腦教師每小時約800

金融講師每小時約3000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etc



這些講師如果要靠著教人知識來月入百萬以上

簡直是緣木求魚

非得靠些外快與鑽營才有辦法超過百萬


如果這些知識能讓人賺大錢

這些教人的為何不利用這些知識用力賺錢讓自己口袋麥克麥克呢!?


經過人的「藏私」心理的推論

得到了一個結果



原來能夠「教別人」換取「收入」的「知識」

是沒有辦法讓人靠這些學來的知識「賺大錢」的


是否「學來的知識價低」而「領悟來的知識價高」呢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