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關係有人適合同居有人不適合,哪種人適合同居!?
兩個人同時具有[起碼的理智]或[市場價值比較高]的人可以同居。
如果沒有起碼的理智或是市場價值不高.....講老實話還是賣斷(結婚)好了。
從幾個面向來看:
- 同居關係的維持能力
- 同居失敗的復原能力
- 同居成功後是否要走向婚姻
關於同居關係的維持能力,不外乎兩造是否夠理智(理智包含了自律);相信兩個夠理智的人如果有愛為前提怎樣都相處得來,自然同居關係很能夠維持,甚至進而走向婚姻。
但是若只有其中一方有絕對的理智,另一方卻不甚理智,那就要看兩造是否能互補,看看理智的那方是否能欣然接受不理智那方的諸多缺點,仍然能好好走下去。
當兩造同居的過程中發現彼此有一些不能忍受的諸多狀況(性生活不協調、生活習慣差、金錢觀念不一致.....)後宣告失敗,這時復原能力就變得很重要了。哪種人的同居失敗復原能力比較好!?通常是[市場價值比較高]的人(男女皆同)復原能力比較好;因為市場價值高,比較有待價而沽的機會,也比較容易有[雙方價值接近]的對象出現,同時也會讓對方[比較珍惜]自己的存在。
如果只有一方市場價值比較好,另一方往往很悲慘,不是認為自己損失很多,就是認為異性不是好東西,然後造就了一堆社會邊緣人.....產生更多社會問題。
如果發現同居很順利,也走了很長一段無夫妻之名有夫妻之實的同居路程,是否還要進入婚姻!?這時候就要看彼此的熱度是否還存在或是[環境是否有壓力]。
何謂環境壓力!? 舉凡[父母要求、生育需求、同儕眼光、社會觀感....]這些都是。
如果沒這類壓力,通常會繼續維持同居關係(因為是否結婚對於關係並無實際影響);反之有了壓力後問題就產生了,很多同居伴侶之所以鬧翻都是因為這些結婚壓力。
但是這些壓力是來自兩人之間嗎!?
絕大部分不是,是旁人甚至是這個社會給予的;反之如果壓力處理得好的,就步入婚姻階段,這就不用再贅述了。
現在來講不適合同居的部分:
大女人或大男人只做半套(男女皆同)-->因為只做半套,所以會對對方有不合理的要求。例如男的又想享受大男人的權力卻沒盡到大男人的義務、女的想享受小女人的權利卻都盡做些大女人的作為,這樣的關係不用說結婚了,同居馬上就會大失敗,但是通常這種人市場價值比較低,也深怕對方反悔自己又要回到市場競爭,所以賣斷了剛好;只是結了婚後成為怨偶,離婚雙方也會鬧得很難看而已。
市場價值不高不適合同居-->這應該不用多解釋什麼,就因為自己條件不好,一同居馬上就會被看破手腳,同時也[比較不被對方珍惜]。
我對我自己的說法再做個總結:
- 條件夠好才能同居
- 條件不好只能賣斷(或買斷)
最後提一下:
以上言論皆處於[絕對理智]的情況下才適用,如果有[自認真愛]的情況出現,等到[真愛變質]後就能套用以上的狀況;反之發生以上的狀況時也代表[真愛變質]了.....哈哈哈。